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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兰州工业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告(第6号)
时间:2020-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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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持续加强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安全稳定各项工作,根据目前疫情防控形势发展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根据兰州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发布的《关于调整新型冠状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措施有序恢复全市生产生活秩序的通告》精神,从即日起,学校家属区所有业主及承租户可实行"一人一证",测温进出,不限出行。从省内其他市州返兰人员,进行信息登记、健康监测,不再居家隔离。从省外中低风险区来兰返兰人员,能够提供健康证明的,进行信息登记、健康监测,不再居家隔离;不能提供健康证明的,单人单间居家或到指定集中隔离点隔离14天。从湖北等省外高风险区来兰返兰人员,必须单人单间居家或到指定集中隔离点隔离14天。由于疫情拐点尚未明显到来,全体师生要高度警惕麻痹思想、懈怠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要继续毫不放松抓紧抓实抓细各项防控措施,尤其是外来人员的登记、追踪和管控要切实到位,拒绝小区以外人员和车辆进入。门卫值班人员和各楼网格员要严格执行各项规定,落实落细各项工作。

  2.宣传部要认真落实普法责任,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方式,及时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引导广大教师员工认识到配合疫情防控是公民的法定义务,自觉做到理性判断,积极应对,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全力支持和配合各项疫情防控工作。要及时收集中央和省级官媒曝光的妨碍公务、危害公共安全、不配合管控治疗、在居家隔离期间擅自逃离或散布谣言等方面与疫情防控工作密切相关的违法案例,通过微信、QQ等途径推送给广大师生,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广大师生自觉遵纪守法,不触碰法律底线,切实保障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3.后勤管理处、教务处、实验室管理处、保卫处等部门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紧密结合全省教育系统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活动,在2月底前利用一周左右时间,对校舍、教育教学设备、校车交通、体育器材、危险化学品管理、取暖消防、电器设备和线路、周边环境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一次集中排查整治,为学校正常开学提供有力保障。

  4.后勤管理处要严格管理、科学存储、规范使用酒精等消毒物资,严防管理、存储、使用不当而引发火灾等安全事故。饮食服务中心要严查细管食堂卫生方面的各类安全隐患,对食堂、餐厨用具、储藏间、留样柜、蓄水池等场所和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有效消毒,确保干净、卫生、安全。

  5.党委武装部(保卫处)要认真贯彻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依法履行消防车通道管理职责,按通知要求在2月底前集中组织开展自查自改。要主动配合属地有关管理部门对南、北校区和家属区的消防车通道沿途实行标志和标线标识管理。进一步加强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并制止乱停乱放行为;广泛宣传教育,警示师生员工自觉规范停放车辆,杜绝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

  6.实验室管理处要认真贯彻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加强新形势下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充分认识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在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校园和谐稳定方面的重要性,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意见》有关要求,进一步健全教学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体系,靠实管理工作责任,着力推进制度化管理,广泛开展教育培训,全面强化安全保障,切实加强新形势下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本公告自2020226日起施行。请各单位、各部门及时通知到全体师生,并严格遵照执行。


兰州工业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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