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严峻形势,为贯彻落实甘肃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有关要求,有效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确保学校广大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严格落实防控工作各项要求,凝心聚力,坚定必胜信心。全体师生员工要积极学习了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预防知识,做好防范和保护措施。要关注官方渠道和权威媒体的疫情通报,保持理性思考,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2.各部门、各单位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充分认识疫情严峻性和复杂性,提高政治站位,增强科学预防能力,密切关注和掌握本部门、本单位教职员工身体健康状况,引导教职员工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主动带领教职员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并对本部门、本单位教职员工及其家属、亲友中接触1月8日从武汉等严重疫区入甘人员进行全面摸排。
3.全体学生严禁在2020年2月22日前返校。党委学生工作部要通过多种渠道通知到每一位学生,要求在家待命,等待开学返校的具体通知。学生在返校前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必须与班主任、辅导员提前联系,获得答复后再安排返校事宜。
4.所有兰外返校教职员工必须加强自我防护,即使无明显症状,仍要居家观察14天。
5.教务处、继续教育学院要按照教育主管部门要求,制定延期开学的预案。
6.党委学生工作部要进一步排查留校学生的情况。各教学单位要对留校学生实施“一对一”管理,杜绝留校学生外出,特殊情况必须向党委学生工作部报备。
7.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要对假期教职工居住地和外出、返兰情况进行了解摸排,并按照疫情发展,及时做好部分教职工不能按期回校工作的应对预案。
8.全体师生员工暂停外出学术交流、社会实践等活动,要尽量避免到人群密集的场所参加聚会性活动。
9.党委武装部(保卫处)要加强校外人员进入校区管理工作,进入人员须持证或登记进入,并由门岗测量体温,做好相关记录和防护工作,对不戴口罩者拒绝入内。校外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10.后勤管理处要成立应急工作组,规范隔离和防护工作,提前准备防控所需消毒、口罩、体温测量仪、药品等疫情防控物品、设备和临时隔离观察场地等。发现疑似患者立即组织校内会诊,及时向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疫情,并立即报告学校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每日要严格按要求做好在校学生宿舍内外和家属区公共区域的消毒工作并记录备查。依法、科学、规范、有序地做好开学后疫情防控工作。
11.暂时关闭教学楼、图书馆、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视疫情情况再决定具体开放时间。
12.学校党政职能部门负责人要在家守候或坚守值班岗位,原则上不得离兰外出,已经外出的要根据防控工作需要,第一时间返校开展工作。
13.各部门、各单位要指定一名联络员,配合党委教师工作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全面掌握本部门、本单位师生员工的准确情况,严格执行和落实疫情信息每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各部门、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对信息报送的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14.各部门、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工作联系人应当随时待命,保持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随时关注学校发布的文件、信息等,并及时作出反应。
本公告自2020年1月27日18时起施行,请各部门、各单位转发至全体师生员工,严格遵守。
兰州工业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27日